參賽辦法

競賽時程

3/15開始徵件

6/30徵件截止

7/20入圍公布

7/28線上展覽

8/15優勝公佈

報名資格/方式

  1. 喜愛設計創作,年齡18歲(含以上),不限經歷,皆可參與 (不限巨匠學員)。
  2. 任何參與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有參賽資格。

競賽辦法

  1. 團隊方式參賽者,指派一名授權代表,需線上簽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暨肖像授權同意書,如獎項領取與獎金分配方式等,主辦單位將不予涉入。
  2. 理念及意涵,以數位形式輸入報名資訊中,檔案命名需列出報名類別_姓名_報名作品名稱_編碼。
  3. 凡初審入圍及決選獲獎之作品,均須同意參加「2023年金匠獎線上或實體設計展」公開展示。
  4. 初審入圍之作品,依展覽性質線上或實體另通知是否寄送紙本作品至主辦單位。 (包含正本紙本著作權授權同意暨肖像授權同意書)
  5. 為了確保競賽公允性,各領域類別入圍及決選作品若未達3件(含)以上,評審團有權逕行調整該領域類別獎項數量。
  6. 決選獲獎學員,須提供正本親簽【著作權授權同意暨肖像授權同意書】紙本,主辦單位於「金匠獎設計競賽」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之日起算3天內,寄回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金匠獎小組收(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號6樓),未依規定時間內寄回,視同放棄領獎。

報名類別/ 比賽詳細規範

評選辦法

由執行單位依領域及類別遴選產業、專業學界代表,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決選。


A. 初審:

由評審委員依據各領域及類別之「參賽作品資料表」進行線上評審,初審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將依評選分數最高的30%~40%做為晉級決選的作品,並由執行單位email發送作品入圍決選通知

B. 決選:

由評審委員依據各領域及類別評選團所設定的標準,採用線上評審,同步請作者進行視訊線上設計理念說明,以評選出各類別獲獎者,並由執行單位email發送作品決選獲獎通知。(頒獎時間及日期同步通知)

評選標準

原創、創意表現 30%

作品構圖、美感 30%

學理/技法專業度 20%

作品完整度 20%

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每個類別報名最多一件,同件作品依創作內容可報名不同類別比賽 ,最多不超過兩類別,若同一件作品同時在決選時於不同類別獲獎,將由評審團決議獲獎獎項。
  2. 各類別依報名檢附文件與參賽作品之資料及內容進行審核,未符規定者通知限期補正,補正以一次為限,逾期未補或補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保留通知補正與內容等權利。
  3. 參賽者須年滿18歲始有權參加本競賽活動。得獎者須簽署紙本【著作權授權同意暨肖像授權同意書】正本始能領取獎項。
  4. 參賽者參加本競賽寄出作品予主辦單位之同時,即表示同意基於比賽之目的公佈其參賽者姓名於網站、平面或其他媒體,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於國內或國際間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5. 報名參賽作品,參賽者無條件同意主辦/承辦單位得無償用於任何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之宣導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6. 主辦單位有權就本競賽活動作品進行審查,凡內容涉色情暴力,或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文字,或與參賽主題不符之作品,或是發生違反競賽精神之行為,或有任何違反法規情形,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加者之參賽資格。
  7.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或展出之原創作品,不得為二次創作(包含與本參選作品相同或近似之作品及網路上或其他媒介發表之相類似作品),並禁止使用AI生成藝術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並不得曾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告發或主辦單位自行發覺有前述違規行為或由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且認定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並公佈之,若有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並且須承擔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失。
  8.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權利人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其他權利得於參賽作品中授權主辦單位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對參賽作品之音樂、圖片、照片、影片等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等。如參賽作品內有使用任何素材(包括但不限於影片、音樂、圖像等),均需屬於可商用授權予主辦單位之素材,如事後經第三方反應不符資格或侵害他人權益,而參賽者無法提供授權證明者,主辦/承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盃、獎狀及獎品,並公告之。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如造成主辦/承辦單位受有損害亦需全數賠償,不得異議,恕主辦/承辦單位不負審核責任。
  9. 參賽者及得獎者,應遵守本辦法內各項規定,經檢舉或主辦單位自行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之情事或有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或其他相類似情形時,應於得獎名單公告後或主辦單位通知後七日內,檢具相關資料提出說明,逾期提出者,應不予受理,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經查詢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並公告之。若有違反本辦法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所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獎項價值在新台幣 1,000 元以上未達20,000 元者不需預先扣繳,得獎金額在新台幣 20,000元以上者須依法扣除稅額。得獎者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主辦單位作為申報依據;若拒絕提出或主辦單位通知後逾七日未提出,視同自願放棄獲獎權益。所有獎項將於所有相關兌獎程序完成後開始配送。
  11. 參賽者與得獎者同意其作品自本活動比賽開始日(即: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起算五年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使用,並且不限制其使用區域、範圍、次數、方式,以及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包括但不限於利用其作品進行重製、編輯、改作(如頒獎典禮入圍影片集錦等)、散布、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等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者並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暨肖像授權同意書】且提供得獎作品原始檔及完稿檔。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就其得獎作品及說明進行攝影及公開展示,並得以之作為廣告宣傳、教育推廣、國內外展覽及出版等用途,得獎者與其團隊同意不就本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12.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得使用、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於活動現場的受訪談話、拍攝所得影像及聲音記錄等,並享有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編輯及公開播送/上映/展示/發行於任何媒體通路/宣傳形式之使用權利;參賽者並同意將本人之肖像、姓名及上述個人資料與紀錄等皆於本活動比賽開始日(即: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起算五年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方式使用、重製或公開發表其全部或部分內容,毋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本人同意。
  13. 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倘有任何原因造成本次活動無法順利進行,主辦單位得自行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但亦有持續進行活動在結束前自入圍的參賽者中評選勝出者的權利。
  14.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本活動相關內容及或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自行修改與最終解釋之權利,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或得獎者,並得另行補充(包括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且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15.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主辦/協辦單位、合作單位、出題企業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報名參加競賽,以示公允。
  16. 本活動相關問題詢問,請洽客服暨比賽專用電子郵件信箱:GreatMasterAward@pcschool.com.tw